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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第四次全体会议在京举行

坚定信心加大力度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2000-01-13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月12日电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今天在北京举行。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精神,把握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研究部署200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发展。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尉健行代表中央纪委常务委员会向全会作了题为《坚定信心,加大力度,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报告。

尉健行在工作报告中回顾了1999年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情况,分析了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形势。

尉健行指出,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中央确定的反腐败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颁发了一些重要的党风廉政法规制度,严肃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1999年,党中央决定在全党以整风精神深入开展的“三讲”教育活动,以及先后领导开展的三场大的政治斗争,有力推动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发展。经过全党和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努力,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的阶段性成果,正在向实现十五大确定的工作目标稳步推进,总的形势是好的。这些新的阶段性成果主要表现在:

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普遍增强,专项治理工作成效明显。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了不同程度的纠正和解决。党政机关到庐山等12个风景名胜区开会的风气基本刹住。

查办大案要案的力度持续加大,一批腐败分子受到严厉惩处。1999年,各级执纪执法机关揭露和查处了一批职级高、金额大、人数多、作案手段隐蔽、案情错综复杂、影响相当恶劣的重大案件。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已查结案件13041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2447人;在受处分的人员中,县(处)级干部4092人,地(厅)级干部327人,省(部)级干部17人。典型的大案要案有:宁波市原市委书记许运鸿以权谋私案,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索贿、受贿案,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原副董事长金德琴利用职权侵吞巨额公款案,广东省湛江市特大走私、受贿案,大庆联谊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案等。在打击邪教组织“法轮功”的斗争中,对其中犯有严重政治错误的党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了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维护了党的政治纪律的严肃性。

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一定程度上得到纠正,行业风气逐步有所好转。中央关于农民合理负担的政策得到初步落实。对企业的一些不合理收费项目被取消。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的工作初步取得了成效,全国共取缔了110个非法药品集贸市场和7594个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药品生产和批发企业,查处了8745起医药购销中的违纪违法案件。

反腐败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贯彻实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军队、武警部队和各级政法机关已经与所办经营性企业彻底脱钩,共撤销企业19458户,移交企业6494户,解除挂靠关系的企业5615户,企业处理的后续工作基本结束。中央国家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管理的直属企业脱钩工作基本完成,地方各级党政机关与所办经营性企业脱钩工作也取得了进展。实行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建立有形建筑市场的工作进一步推进,除经批准不建的14个外,全国地(州、盟)以上城市均已建立有形建筑市场,工程建设领域中的消极腐败现象初步得到遏制。会计委派制度、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以及村务公开、厂务公开、政务公开等项制度也在逐步推行,收到了积极效果。

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正在落实。不少地方和单位重点抓好责任追究,加强监督检查。1999年,全国有6312名党政领导干部受到责任追究,其中省(部)级干部1人,地(厅)级干部56人,县处级干部855人。

尉健行指出,在肯定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阶段性成果的同时,还必须看到,由于各种原因,消极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比较严峻。我们对此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增强紧迫感,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尉健行指出,2000年是实现十五大确定的反腐败工作目标的关键一年,深入扎实地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200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继续按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三项任务一起抓的工作格局,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着重在加强监督检查、狠抓任务落实、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上下功夫,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

尉健行强调,2000年要进一步落实和深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省(部)、地(厅)级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不准在该领导干部管辖的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不准在该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凡有不符合此项规定的领导干部,必须如实地向党组织报告并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该领导干部应当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给予其组织处理。不准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利用领导干部的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违反规定的,要追究领导干部本人的责任。不准领导干部接受下属单位或地方、部门及企业事业单位用公款安排的私人旅游活动。不准用公款为领导干部住宅配备电脑,或为其住宅电脑支付上网费用。要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三讲”教育,把廉洁自律工作同“三讲”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在继续重点抓好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同时,要认真抓好国有企业和乡镇基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要集中力量突破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加大对金融、证券、房地产、土地批租转租、物资采购等领域及司法、干部人事工作中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注意查处走私贩私、骗税骗汇和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国有资产流失、领导人员违纪违法案件,以及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切实加大查办违反政治纪律案件的力度。

要突出重点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重点抓好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的工作,加强对国债专项资金和社会保障基金使用情况的执法监察。

要切实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的力度。从中央一级64个执收执罚部门一直到县,都要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中央一级、省一级、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市一级,以及有条件的地(市)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都要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党政机关、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及有政府授权收费或罚没职能的事业单位,以及有条件的国有中小型企业,要继续试行会计委派制度。要进一步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厂务公开制度。

尉健行提出,要认真贯彻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廉政准则》等有关规定,当前尤其要做到:坚持重大问题民主决策;不准将国有资产转移到个人名下或其他企业谋取非法利益;不准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准弄虚作假,谎报成绩;不准擅自兼任下属企业或其他企业的领导职务,经批准兼职的不得领取兼职工资或其他报酬。

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对本地区、本部门出现重大经济损失;发生各种类型重大事故;不正之风严重、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治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利用该领导干部的职权和影响获取非法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认真进行检查,严格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要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重视和善于发挥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要按照从严治党的方针以改革的精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今天的会议由中央纪委副书记曹庆泽主持。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12人出席会议。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城市,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的负责同志,出席全军纪律检查工作会议的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从今天下午开始审议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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